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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相关事项

发布日期:2019-07-12 浏览次数:18481

各用人单位:

      苏州化工职业病防治院自2004年取得《江苏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书》以来,已为苏州大市范围内容数百万的职工进行了职业性专项健康检查,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。本院是专职从事职业性健康检查的职业病防治医院。

      为了配合各用人单位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,按国家的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请贵单位按下列内容填写并递交给我院。我院将认真及时地完成您的委托。


苏州化工职业病防治院

苏州市姑苏区盘胥路855号

电话:0512-682183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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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12-68206407

0512-68210081

传真:0512-68220019

网站:http://www.hzy344.com/

邮箱:szhzy@hzy344.com


附件:

1用人单位信息表(单位填写)

2、岗位有害因素表-模板(用人单位填写,化工医院制定项目)

3、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-含放射(双方签订)

4、用人单位提供: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》或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》

5、职业卫生体检人员信息-模板(根据岗位有害因素表,用人单位填写,化工医院执行)

6、职业卫生体检人员信息-放射模板(根据岗位有害因素表,用人单位填写,化工医院执行)

7、用人信息单位体检结果告知书


注:附件如不能完整提供,可能将对贵公司的职业健康带来不便。



注意:

1、相关资料请发邮件;

2、本院收到资料后将制定健康检查方案,并以邮件形式告诉。单位收到后请核对并纠正不妥之处,如无异议则务必用邮件回复,我院收到你的确认邮件后将体检资料导入本院的体检系统,如此即可开始体检了;

3、体检的所有资料本院将在网站上公布(http://www.hzy344.com/),个人查询信息将在“导检单”显示;企业查询方式:用户名为单位全称,密码将另行告知。体检过程中的信息务必在网站上查询并掌握具体情况;

4、企业体检结束后请邮件通知本院,本院将出具个人体检报告和单位总结报告。

5、在岗期体检报告本院可以邮寄的方式提供给企业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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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

匿名网友2019/07/12

OK,已知晓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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